吸血狼王 |
2006-12-18 14:42 |
1、请问审核多长时间可以完成? 1K09iB 2、我的网站如果提供了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时会收到需要办理前置审批的提示,应当如何办理前置审批? D:8-f3 3、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否需要备案? u2JkPh&!rq 4、我有多个网站如何备案? .Z'CqBr[: 5、当地通信管理局电话打不通? =qCVy:RL4 6、网站备案是否收费? ;9=9D{-4+ 7、我的网站备案了很多次没有结果,已经关闭了很久,是否可以提前开通网站? c^A3|tCi 8、我的网站关闭了,如何开通?怎么备案呢? s-k~_C>Fw 9、备案是否需要年检,如何年检?
7&'^H8V 10、中国大陆境内的用户,但是服务器在中国大陆境外,是否需要备案? q+WO nTS 11、我的备案信息审核已经通过但是用户名和密码忘记了,怎么办? ]$y"|xqR 12、我的密码丢失了,怎么办? 0pBlmPafY 13、网站接入服务提供商的地方如何填写?如果我不清楚接入服务提供商是谁怎么填写? q,Q
MvUK: 14、我的审核已经通过了,到哪里进行证书下载? HP*x?|4 15、请问如何进行证书安装? 1#aOgvf 16、我的邮件验证码没收到,怎么办? j%]i#iqF 17、我收到备案冲突的邮件,冲突是什么意思?为什么会冲突? !i.`m-J* 18、备案流程是什么? #9#N+ 19、我的信息需要进行修改,怎么办? ZKAIG=l&! 20、我的备案信息已经提交了很久,如何进行是否备案查询? at6f(+ 21、如何进行备案信息的撤销? IDdhBdQ 22、如何登录到备案系统里? .6(Bf$E 23、电子证书没有发邮件通知,已经查询到备案审核通过,但是网上查不到电子证书? ULjW589zb 24、任务列表打不开或打开没有内容? <4rF3 aB- 25、用户查询不到电子证书? 3L=vsvO4 rM=Q.By+\ 1、请问审核多长时间可以完成? HTf7r- 答:根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有关规定,自备案人最近一次提交备案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备案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予以备案,并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备案人。 31Zl"-<#- VP0wa>50! 2、我的网站如果提供了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时会收到需要办理前置审批的提示,应当如何办理前置审批? 7EQ
|p 答:根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第十一条规定, 拟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等互联网信息服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应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在履行备案手续时,还应向其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具体申办流程可参见《互联网站管理工作细则》(信部电[2005]501号)第十四条。相关主管部门联系方式可向当地省通信管理局询问。 Pt";f V8[woJ5x 3、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否需要备案? CuT[V?^iD 答: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有关规定,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w/h?, L| 9t7_7{Q+; 4、我有多个网站如何备案? mBQ6qmK 答:根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有关规定,以网站主办者为单位进行网站备案,原则上同一网站主办者应一次性办理备案,上报一条记录,多个网站在一条记录中上报。备案过程中网站名称、网站首页网址、域名列表、IP地址列表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多个网站内容。审核通过后记录中对应的所有网站均需要安装证书。如果备案后新增域名或IP地址等信息,请在原有备案信息通过审核后使用“修改”功能,将新域名或新IP地址添加到“网站域名列表”或“网站IP列表”中。 3$(1LN fCO!M1 t 5、当地通信管理局电话打不通? JS!rZi 答:信息产业部备案网站(www.miibeian.gov.cn)“公告栏”中已经公布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备案咨询电话号码。请拨打新号码进行备案政策和业务咨询。 WH/r$.& Maf!,/U4 6、网站备案是否收费? bYgrKz@uK 答:网站备案不收取任何费用,包括手机接收的验证码短信息。 oxH S7b m)=
-sD 7、我的网站备案了很多次没有结果,已经关闭了很久,是否可以提前开通网站? vxk1RL*Xu 答:根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第十八条规定,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经备案的组织或个人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您只有履行完备案手续才能开通网站。 3MNo&0M9
Tx`;y| 8、我的网站关闭了,如何开通?怎么备案呢? z)]_ (zZ^ 答: 根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第十八条规定,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经备案的组织或个人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如果您的网站被关闭,请尽快补办备案手续。履行完备案手续(取得备案编号和电子证书)后,可通知您的接入服务提供商恢复网站接入。 [=S@lURzm@ ?P0$n 7, 9、备案是否需要年检,如何年检? yZUB8erb. 答:根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第二十一条规定,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每年规定时间登录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履行年度审核手续。 % ]r@vjeyd 涉及相关备案信息变化的,应及时登录系统办理备案变更手续。 P `T&z | |